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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问世间情为何物

  • 付剑波律师(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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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14574
  • 回复:8
  • 发表于:2018/7/5 18:38:46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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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间情为何物

 律师纪事                                                           文:付剑波·律师



 

 

    201114日傍晚,还没有从元旦度假中回过神来的我,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第一句话就是:付律师,你一定要救我,我唯一的房子被我离了婚的老婆卖了,把钱全部拿起跑了。我说你谁呀,他说我是L呀,去年我为离婚的事,找过你的。我知道了他是谁,叫他第二天上午带上相关资料到我办公室面谈。

    我搁下电话,不禁回想起他与其前妻R的种种过往及去年的离婚之事来。他与R1990年结的婚,L是离婚后与R再婚,而R虽然与L是初婚,但与L结婚时腹中已有一与前男友的孩子。婚后,他俩就没有再要孩子,一直抚育这个孩子(是个女儿)长大成人,今年已读大三了。从经济角度讲,因R一直没有工作,实质上就是L在抚育这个与L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2005年,他俩就已离过一次婚。原因是:L是长途客运车业主兼驾驶员,十天半月才回一次家,R偷偷将南坪区的一套房子卖了;到发现时,房款已差不多花光了,而且是与一名叫P的男子共同花光了的。两人偷情已达一年。于是,L一气之下,与R离了婚。但离婚后不久,R受不了P的暴打,又回到L身边,且于同年办了复婚手续。2010年上半年,L经其妹妹介绍,又为离婚的事找到我。他妹妹特别嘱咐我,一定要想法帮他哥把R离脱,因为全家人都讨厌RL找到我,向我讲述了他结婚—离婚—复婚的过程。他说这次离婚是R提出来的,她在外面又找了个叫O的男子。凭直觉,我判断L并不想离婚,遂问L:“你得告诉我实话,你想不想与R离婚?这有利于我朝什么方向帮你出主意”。他说:我不想离,尽管我父母及兄弟姐妹都不喜欢她,甚至讨厌他,但我对她有感情,只要她与O断绝往来,我原谅她。况且,我都是快五十岁的人了,与她离了我又能找个什么样的人呢?另找人无异于一场赌博,合适不合适只有天知道。于是,我就如何如何地、如此这般地向他面授了挽回R的方法和措施。之后几个月,他常常给我打电话,一会说和好了,一会说不得行,还得离。到8月时,给我打电话说,他俩已去民政局协议离了婚。我说:也好,离了就离了吧,希望你好好开始新的生活。

    但是,今日L又来电说R卖了他的房,卷走了全部房款,这又是怎么回事?我对第二天的面谈充满期待与好奇。

    第二天,L如约而至。他讲:去年离婚时,他支付了R20万元现金。江北那套房的所有权属于归他的,相应按揭由他还。在R再婚前,L每月付她生活费1500元。离婚后不到三个月,她将20万元全部花光。原来,离婚后R仍是与O男子同居。O在重庆打黑除恶前,在一家娱乐场看场子,后失业,但吸粉。R也吸粉。这几个月里,OR关在O的家中,不准出门,连亲人也不准见,整天与几个男子打牌、吸粉,然后疯狂作爱。粉完后,暴逼甚至刀逼R拿钱出来。钱尽,将R逼出家门找钱。11月底,R找到L,一阵甜言蜜语,声称被骗,但仍爱着L,要求复婚。L同意了,两人遂又同居生活。同居不到十日,RL说,L出车后O整日来威胁她,要她回到O家。不如我们把现在住的房子卖了,到另外的地方买房,O就找不上门来了。L觉得在理,于是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卖房,不出十日,成交,卖价75万。还房贷后余整整50万房款,是R收的。12月底,L出车后回家,家已是新主人的家了,遂打R电话,不通!L多日、多方寻找R,无果。后R的兄弟也从石柱到主城一同找R,仍无果。后猜,一定又是到了O处。R兄弟到O处找,O母告之,在这里,但不准相见。L对我说,付律师,我现在是一无所有,你可要帮我啊。我气愤中带着无奈,对他说:这个女人有什么值得你一次又一次原谅她?你为什么就不听一听你亲人们的意见呢?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启动诉前财产保全程序,然后起诉R。但如果她已转移或已挥霍掉了这50万,起诉的意义就一点没有了,你也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我立即通过银行的朋友,私下查了R的所有账户,朋友告之,账户上还有钱!但由于系非正常途经查询,朋友不敢告诉我究竟有多少钱。于是,我立即申请法院,启动诉前财产保全程序。

    我费尽周折,终于查封了R的所有账户,但账户上总共只有28万元。也好,也罢!

    随后,案子进入诉讼程序。案子本身是简单的,但其间发生的故事让人感慨。在法庭上,我第一次得见被告R真容:一脸倦意、骨瘦如柴;不丑,但绝非美女。我暗自思忖,这个连她亲生女儿都认为她对不起L、并将她痛打的女人,怎么就深得L欢心,一再原谅?审理过程中,她向我借手机与没有出庭的L通话,要求L再让她8万。L想同意,但被我坚决阻止了。

    庭审结束后,R悄悄对我说了句:“LO我都爱,如果L是我父亲,O是我老公就好了”。随后,我即坐车离开了法院,不出30分钟,L给我打来电话,请我快速回到江北法院救出R。原来,R是由O与另一男子送到法院出庭的。上法庭前,OR的手机缴了,怕她与外界通话。O在法院外守候。R出法院后从O处拿回手机并立即跑进法院大厅向法警呼救,同时给L打电话呼救。L又给我打电话,请我回法院把R带起走。我已离开法院很远,同时也担心带不走R,遂给主审的赵法官打电话,请她无论如何下楼帮一下R。赵法官立即下楼,问明情况后叫法警控制住那两男子,自掏100元钱叫来出租车,把R送到了派出所(必须得插一句:赵法官,好人啊!)。派出所然后把R送到其妹妹家。

    两个月后,判决生效,我向法院申请执行。除去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等费用,L实际得到了23万元。他用这点钱在涪陵区按揭了一套小户型商品房。我的代理工作就此结束,L也算是又有了一个家。

    后来,我听L妹妹说,人们给L介绍了若干名条件都不错的女性,但L总认为不及R好,一个也没有相中。

    再后来,其实就是我接案的九个月后,我又听L妹妹说,L又与R生活在一起了。

    LR之事总是使我有点困惑,这种困惑不是来自法律、法理。一次在网上与一美国律师朋友谈及此事,该朋友说:LR之事,正验了马克·吐温的一句话,“Truth is stranger than fiction(真相比传奇更奇妙)”。也许我把人心想得太善了,只要L乐意,这事的结局可能也不会太糟。但是R吸粉的恶习要是改不掉(估计改掉也不容易),那RL的故事的延续也不可能有多好。R有这样的经历,部分原因应该是她没有自己的工作。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不管是男是女,如果经济上完全要靠别人而又不对家庭做出贡献,那么他/她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悲剧其实已然难免,只是具体的形式问题。朋友的话,后半部分我不太赞成,但又找不出强有力的反驳理由。L可以忽略荣辱、得失、贫富等世人认为很重要的东西而选择与R在一起,R一定有什么特殊的东西——一种或许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魅力或其他什么要素让R爱不释手......

 

    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论坛首席论坛首席
  • 发表于:2018/7/6 10:44:28
  • 来自:重庆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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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th is stranger than fiction(真相比传奇更奇妙)

好曲折,

感谢分享
  
  • yibctdvjjv
  • 发表于:2018/7/6 10:51:10
  • 来自:重庆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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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人心真是复杂
×××××
  
论坛首席论坛首席
  • 发表于:2018/7/6 11:01:34
  • 来自:重庆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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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有友建议:若文中仅一两位人物 可用字母代称,如有多位,最好用化名。
付剑波律师(渝)
2018-07-06 16:37:52 回复
  
  • 仙家坡华人
  • 发表于:2018/7/6 12:03:32
  • 来自:重庆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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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为何物?——钱就是王八蛋。这个情,就是少之又少的血熔于水
  • 花匠
  • 发表于:2018/7/6 22:18:02
  • 来自:重庆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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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怎么样
付剑波律师(渝)
付剑波律师(渝): 什么费,律师费?如是,那么告诉你吧,本律师收费高!
2018-07-06 22:21:41 回复
仗剑江湖
  • tw15095878182
  • 发表于:2018/7/6 23:09:38
  • 来自:重庆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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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一个字。都是为了钱。好像又不止一个字了吧。到最后。L可能房子没有了还会欠下一屁股债。当然,希望是我庸人自扰吧。希望结局不是我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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