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为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不作为埋单
我家于
2007年
7月
30日领取到《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渝村建暨龙字(
2007)
006号在暨龙镇二环路建房用地,多次与具体负责办理业务部门丰都县暨龙村镇建设管理站沟通要求将已经审批规划宗地予以确认划分,便于申请人及时使用。丰都县暨龙镇村建站以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规划有变更等诸多理由一直未划线确定拖延
2012年
12月
25日暨龙村建站工作人员进行第一次指定具体位置,事后对指定位置进行变更,连续三次指定的位置不同。我于
2013年
1月
14日向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申请公开信息却一直不予回复(挂号信编号
XA39086147733可在邮政网上查询),后经村建站站长陶小平、副镇长蒋宗伦进行了现场确认位置。
我于
2013年春节后开始挖基础进行施工,
2013年
4月
2日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陈华伟带领村建站站长陶小平到工地进行阻止施工,理由为:原审批无效以
2013年的标准补齐费用才能施工,否则不让施工。陈华伟副镇长说:
“没有经过我们划线我看哪个敢施工
”。是的,没错,政府不进行行政确认我们农民是不施工的,我只好补费了费用才让我施工,上述事实有证人刘世昌等人在场。
一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不开发二环路的合法依据是什么?是否属于变更建设规划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对涉及损害到利益的人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有没有进行告知义务?暨龙镇人民政府开发其他地段的合法根据是什么,为什么新开发的地段都是外面来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建房销售,新开发的这块土地的使用性质是什么?是用于发展乡镇规划还是用于房地产开发?依法《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公示一下批准文件。那么这块地不是商业用地规划,暨龙镇的农民有几个能批到新开发的地段,可不可以进行公示说明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是真正的在执政为民、公平正义、利民便民、是否属于合法行政,是服务大局还是服务大款?
二
. 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下设的村建站从审批到现在都还有很多没有划分二环路的具体位置,这不履行法定职责,是什么个情况,可以对所有审批的农民进行一个合理的交待?你们没有划分具体位置我如何修建,如果乱挖一块来建房是不是存在违法建筑?当然造成建设许可证过期的事实是存在的,这并不是因为我的过错所导致,根本原因是丰都县暨龙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过错责任应该由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承担,不应该由我这个老农民来为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的行政不作为埋单。
三
. 如果因为是我个人原因没有修建超出两年依法收回我都没有任何怨言,经过审批的二环路其他人的位置有没有进行确定划分。我申请相关部门对一点进行实地调查所有用户,为什么都没有指定具体的位置的真正原因。
恳请相关部门查清事实,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丰都县暨龙镇人民政府存在上述的问题中有违背合理、合法行政的行为请给予纠正。我们这些老农民想垒个窝过日子真不容易,那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啊!
同时本人保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的规定逐级上访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