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绘画作品展示及评选活动方案
为认真组织好“我们的节日·我的中国梦”儿童绘画作品展示评选活动,通过画笔描绘儿童心中的梦想,引导全县儿童构筑“中国梦”,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本次“我们的节日·我的中国梦”儿童绘画作品展示及评选活动主办单位为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县教委。
二、绘画展出方案
(一)展出时间:2013年5月30日至10月20日。
(二)展出地点:县城及镇乡街部分学校。
(三)展出方式:
1.在全县部分中小学进行校园展示,每个学校展示时间为1周。(详见附件)
2.通过城市丰都网进行展示。
三、评选活动办法
(一)投票时间:2013年5月30日至10月20日;
(二)投票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即:
1.各参加绘画展出的学校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现场投票,票选出心中最满意的前100幅作品;
2.在城市丰都网上开展网络投票活动,由网友票选出心中最满意的前100幅作品;
(三)评选方式:
1.投票结束后,县教委和县妇联分别负责统计展出学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之后由主办单位共同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票选结果,评出票选排名前100名的作品。
2.主办单位在作品得票数的基础上,综合参赛作品创意、思想性、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等因素,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40名,其中低幼龄儿童参赛作品应占有一定比例。主办方为获奖者颁发荣誉书。
四、工作要求
1.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要把此项活动纳入党群共建及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点,组织当地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及评选工作。
2.各镇乡街教管中心、妇联要主动加强同本地展出学校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儿童绘画作品展示评选工作,及时收集票选统计结果并于当地学校绘画作品展出后一周内报县教委。
3.各展出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好绘画作品的展示评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对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共筑“中国梦”。同时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票选出儿童心目中的100幅优秀作品。展出单位要对参展作品进行妥善保管。
4.各县级系统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活动的知晓面,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家庭和广大群众开展网络投票活动,并针对本系统职工子女积极开展“中国梦”主题实践教育,提高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县文明办联系人:杨阳 联系电话:70605742
县教委联系人:李国益 联系电话:70700802
县妇联联系人:江梁艳 联系电话:70605645
附件: 1.丰都县“我们的节日·我的中国梦”儿童绘画作品校园展示评选安排表校园展示评选安排表
2.丰都县“我们的节日·我的中国梦”儿童绘画作品评选结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