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丰都公安加强了日常巡查和打击力度,全面落实禁渔措施,并依法打击各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近日,丰都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从而有效地维护了辖区水域的治安秩序稳定。
2023年10月17日18时许,丰都县公安局的民警在例行工作中突然发现,位于丰都县高家镇玉溪大桥长江支流水域,有两个人在桥上下网捕鱼。这个发现立刻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他们立刻对该水域进行摸排巡查,并连夜安排警力开展蹲守布控。
在夜色的掩护下,民警们默默地守候在岸边,他们的眼神紧盯着那片水域,期待着犯罪嫌疑人的出现。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民警们顶着寒风,保持着高度的警惕。直到第二天中午,当阳光照亮了水面,民警们瞅准时机,果断出击,成功将两名正在收网的犯罪嫌疑人现场抓获。
现场查获禁用渔具三重刺网一副,那是他们犯罪的铁证。此外,还查获了非法渔获物23尾,这些无辜的鱼类成为了犯罪的牺牲品。这个案件的破获,彰显了公安机关对非法捕鱼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人们要更加珍惜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徐某某对自己实施的下网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他们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提醒:十年禁渔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更需要全体市民齐心协力、共同参与。请广大市民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更不可参与、实施非法捕捞。
市民朋友们若发现诸如不法分子在禁捕水域从事非法捕捞行为、在水产品市场及餐饮场所推销“野生鱼”“江鲜”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的线索,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110或023-70719110进行举报。(通讯员:刘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