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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文明创建丨丰都公安交巡警开展“礼让斑马线”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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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5/2 11:57:51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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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

是行人的“生命线”

也是司机的“文明线”

文明礼让、谨慎通行

这项准则您做到了吗?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积极倡导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营造文明礼让的和谐道路交通氛围,连日来,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开展了“礼让斑马线”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

活动中,该大队根据城区人、车流量和违法事故多发情况,在莱特贵宾楼、移民广场和四方田好吃街路段设立了3处文明劝导点。在劝导点上,执勤民(辅)警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宣传劝导,使人车分流、有序通过斑马线,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守法礼让、文明出行意识。


莱特贵宾楼劝导点


移民广场劝导点


四方田好吃街劝导点

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非机动车: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行人: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五条


在此,丰都公安交巡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斑马线上的安全

我们共同守护!

来源丨丰都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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