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评选出最具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辨识度的丰都原创歌曲精品力作,推动丰都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礼赞新时代·讴歌新征程”丰都县“十大精品歌曲”评选活动的通知》(丰委宣发〔2023〕 1号)要求,县委宣传部、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专家评审组,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主题内容、词曲创作、作品质量、艺术水准、传播价值等五个维度评选出丰都县“十大精品歌曲”。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身份号码、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13272555956;电子邮箱:86887304@qq.com。
中共丰都县委宣传部
丰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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