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天气变暖,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个人、团队群体持续增多。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竞速、追逐、乱停乱放、扰序乱行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造成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
3月以来,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前期宣传基础上,持续推进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严查摩托车(电动车)噪声扰民、乱停乱放、扰序乱行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中,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结合前期排查情况,在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常驶路段、驻留路段开展交通安全宣教,严查加装遮阳伞、超员、不戴头盔、乱停乱放、逆行、非法改装、炫技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查的整治氛围,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
同时,加强视频巡查,对接路面巡逻警力,对摩托车实线变道、违规超车等行为开展溯源追处。截至目前共查处摩托车各类违法240余起,宣教5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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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需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审验合格后,才能核发牌证,才能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必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要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02
驾乘摩托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03
自觉抵制非法改装、拼装、超员、闯红灯、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飙车炫技”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务必注意控制速度,减少噪音,安全文明驾驶。04
小黄车等电动自行车仅限一人骑行,不得搭载多余人员,不得抢黄灯、闯红灯、随意掉头、乱停乱靠等扰序乱行,违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做到安全出行、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