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重大节假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行规定
2023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含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供油供气或其他应急保障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申请并批准后可在指定时段就近驶入和驶出高速公路。禁止通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春节假期:2023年1月20日12时至2023年1月27日24时。
2.清明节假期:2023年4月5日0时至2023年4月5日24时。
3.劳动节假期:2023年4月28日12时至2023年5月3日24时。
4.端午节假期:2023年6月22日0时至2023年6月24日24时。
5.中秋节、国庆假期:2023年9月28日12时至2023年10月6日24时。
(二)其他特殊管理时段。
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重大节假日以外的其他特殊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