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15时,丰都公安局树人派出所接群众匿名举报,有人在辖区双凤山村河沟电捕鱼。派出所值班教导员黄辉立即带领民警出警。到达报警人所指位置后,民警发现一名年轻男子背着一套自制的电捕鱼工具,手持网兜在河沟浅滩电鱼,另一年长男子则提着水桶跟在其身后,将翻出水面的大小鱼获悉数收入桶里。
民警打开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后,立即上前制止了两人的违法行为,并当场收缴电捕鱼工具一套,查获各类鱼获共计66尾,净重891克 。
经查,两男子姓杨,系父子关系,均是本地人。杨某的妻子近日生了小孩,但苦于无母乳喂养,便想到用野生鲫鱼熬汤给妻子喝,以此催乳。打定主意,杨某便自制了一套电捕鱼工具,邀约上其父杨某某,前往本地的河沟电鱼,殊不知,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
被抓后,杨姓父子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两人均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我国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早已立法,《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通讯员:杨钘 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