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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招生工作|《2022年丰都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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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5/25 8: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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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未进入初中就读且年龄小于18周岁的往届小学毕业生。

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学校提出申请,报县教委备案,户籍地党委政府与学校对其入学情况进行追踪。

二、招生原则

根据我县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坚持“依法入学、就近免试、对口入学、规范公平”原则,实行“划片招生、摇号招生”。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1.“三对口”家庭子女入学。一是户籍对口,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户口保持一致,户籍迁入时间以当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为止;二是房产对口,即房产证权属(正式购房合同)与父母(监护人)保持一致;三是居住地对口,即实际居住地与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保持一致。

凡符合 “三对口”入学条件的,在划定的对口招生范围的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的(以县规资局出具的证明为准),自出生日起户籍(含父或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若不满足“三对口”入学原则的,则根据实际居住地,由县教委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公租房、廉租房家庭子女入学。享受公租房、廉租房的家庭户子女(指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新生),同时具备:一是户籍在丰都县(提供户口簿);二是提供城区无房证明;三是父母(监护人)在入学当年6月20日前签订有租房合同、租金发票(有效期)的家庭户子女,可在划片对口学校入学。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由县教委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近入学。

3.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搬迁及征地拆迁户子女入学。需提供居住地招生范围内的户籍证明(县规资局出具房屋产权办理证明)、拆迁(征地)协议,经申请学校初审或现场审核不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4.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学。城区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到初中对口学校实施登记注册入学。

5.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父母(监护人)需提供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暂住证》或合法居住证明、合法稳定的就业证明(营业执照),经申请学校初审或现场审核不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6.特殊群体家庭子女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含重庆英才服务A、B卡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在丰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县教委根据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7.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随班就读;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及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属地政府(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可安排到名山街道中心校培智班、社坛镇中心校培智班、龙河镇中心校培智班、县实验小学培智班及特殊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公办学校按照“一人一案”实施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个别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

8.招商引资企业高层次管理及技术人才子女入学。由县经信委(县招商投促局)、县人力社保局按照《丰都县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严格审签意见后,送县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9.丰都幸福小学招生入学。以《丰都幸福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方案》为准,符合“三对口”政策的家庭户子女,实行“摇号入学”。

(二)乡镇(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乡镇(街道)中小学(含初中分校、完小、教学点)招生入学,在属地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下,按照户籍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组织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间以户籍所在地的中小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审批地统一管理,面向全县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现场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入学;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方式录取,摇号确定时间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7月3日前向县教委提出申请,由县教委监督实施。

四、招生报名程序与时间

(一)信息采集

凡申请就读城区学校的家庭子女,于5月25日前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等与申请入学类别相符的相关验证资料。5月26日-6月19日期间,登录网址http://222.180.5.228:81/fdzs(也可关注“丰都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入学栏目),用学生身份证号注册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农村学校根据各学校实际,自行确定时间开展现场信息采集、报名入学。

(二)审核入学

6月20-30日,信息采集学校按照相关入学政策条件开展网上初审,期间申请人应适时登录查询初审结果。7月3-4日,初审通过人员,持信息采集申报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对应申请学校接受现场审核(初中学校现场审核时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6月20日-7月31日期间迁入户口的家庭子女,于7月31日9:00-18:00统一到申请学校接受现场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初审或现场审核未通过的家庭户子女,可于8月22日-8月26日,由学生及家长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明等相关验证材料到县教委302登记复审,复审通过人员于9月1日前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不符合在城区统筹安排入学的家庭户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三)特别提示

1.入学申报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证属实,招生学校及时取消入学资格,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入学。统筹安排入学学校为:小学安排在滨江小学、名山街道中心校、水天坪学校、三合街道中税希望小学、三合街道中心校、双路镇中心校;初中安排在滨江中学、名山街道中学校、三合街道中学校、水天坪学校、琢成学校。

2.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除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以外年级的插班生,在符合“三对口”政策的条件下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近入学,毕业年级原则不办理转学。同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到县外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凡不符合户籍迁移或随迁子女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

五、2022年中小学招生范围

【县融智学校】:小学招收三合街道龙城社区、龙王沱社区、金龙社区、洋河社区,龙河东组团,以及原马鞍山村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户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龙城社区、龙王沱社区、金龙社区、洋河社区、滨江东路居委、龙河东组团小学毕业生,以及原马鞍山村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户的小学毕业生,本校所有小学毕业生。

【县实验小学】:招收平都西路居委、平都中路居委、滨江西路居委、滨江中路居委、南天湖西路居委、南天湖中路居委(邮政宿舍-气象局-财政局-林业局宿舍后坎西)、瓜草湾社区世纪花城小区适龄儿童。

【县第一小学】:招收雪玉路居委、南天湖东路居委、平都东路居委南区(平都大道以南)、南天湖中路居委(邮政宿舍-气象局-财政局-林业局宿舍后坎以东)、瓜草湾社区世纪花城小区适龄儿童。

【滨江小学】:招收滨江东路居委、平都东路居委北区(平都大道以北);可招收龙王沱居委,滨江中路居委、平都东路居委南区域(平都大道以南)适龄儿童,以及原马鞍山村城市建设的适龄儿童;县教委统筹安排的人员。

【平都中学】:招收雪玉路居委、平都东路居委、南天湖东路居委、平都中路居委、南天湖中路居委、南天湖西路居委、滨江中路居委、平都西路居委(世平路以东)、瓜草湾社区世纪花城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滨江中学】:招收滨江西路居委、平都西路居委(世平路以西部分)、瓜草湾社区世纪花城小区、滨江中路居委、平都中路居委的小学毕业生;县教委统筹安排的人员。

【县实验中学(初中)】:招收南天湖中路居委小学毕业生;可适量招收县实验小学、滨江小学、县第一小学、名山街道中心校小学毕业生。

【乡镇(街道)中小学】: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乡镇片区(牵头)初中学校,可招收辖区集团内成员学校20%以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其余学校原招生区域不变,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六、丰都幸福小学

2022年秋季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根据丰都幸福小学办学发展规划,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1-3年级,其中一年级招生8个班、二年级招生4个班、三年级招生2个班,每班均招40人,规模560人。

(二)摇号范围

1.固定摇号区域。指在县实验小学招生辖区的部分区域,即峡南溪居委辖区内城市建设规划区域内且已征地区域部分、平都西路居委辖区的部分区域且符合义务教育阶段“三对口”入学资格的家庭子女,参与摇号的住房小区及楼栋具体包括:凤凰湾小区及周边楼栋、久恒星城小区、碧桂园小区、南西小区(占地移民小区)、仙家大厦及周边楼栋、奇正佳苑小区、新绿洲广场小区等区域,划界范围为:东【雪玉路原殡仪馆服务站为起点→雪玉路道路(下行,左侧)→中国移动大楼至奇正小区方向】;西【奇正小区猎口大桥东桥头信号塔为界(含奇正小区正门前大道两侧)】;北【幸福大道二支路奇正小区区域(含新绿洲广场→临江苑→信号塔)】;南【久桓星城小区→城市建设规划区域内已征地区域部分】。

2.补招摇号区域。指县实验小学招生区域内除“固定摇号区域”外的区域。

【特别说明】丰都幸福小学“固定摇号区域”划分长期有效,“补招摇号区域”仅限有空余学位的当年有效。

(三)招生政策

1.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市教委招生文件规定),在招生计划总额内安排入学,不参加摇号。

2.摇号入学类家庭户子女按第五条“摇号入学类”办法摇号入学。

3.“固定摇号区域”内,符合“三对口”的家庭户子女,未能摇号入学的,根据“多校一片”招生原则安排到县实验小学入学。

4.“补招摇号区域”内,不符合“三对口”的家庭户子女,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城区其他就近学校入学。

(四)招生流程

1.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先自愿申请,再资格审核,合格后安排入学。

2.符合“三对口”人员子女:公布学位数量,家长(子女)自愿报名,学校审查资格,合格后参加摇号入学(见第五条“摇号入学类”)。

(五)招生对象

1.安排入学类

(1)烈士子女。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安排入学。

(2)“固定摇号区域”内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和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含人社备案的重庆英才服务A、B卡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在丰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县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2.摇号入学类

(1)第一次摇号。在安排“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后,面向“固定摇号区域”内符合“三对口”的家庭户子女对象入学摇号。

(2)第二次摇号。第一次摇号后有剩余学位的,则面向“补招摇号区域”符合“三对口”政策家庭子女摇号。

(3)第三次摇号。第二次摇号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则面向固定摇号区域内“购房未入户”家庭子女。

(4)第四次摇号。第三次摇号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则面向补招摇号区域内“购房未入户”家庭子女。

招生计划当次摇号额满,不再进行后面轮次摇号。

(六)特别提示

1.特殊群体人员子女,须经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安排入学。

2.丰都幸福小学2022年有对应招收年级、有剩余学位的且春季学期在县实验小学在校就读的学生,可以参加“报名摇号”。

3.入学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坚决取消参与摇号资格,同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置。

4.丰都幸福小学“摇号招生”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林老师:70714278

刘老师:707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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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今天也可爱哦
  • 发表于:2022/5/25 9:23:26
  • 来自:重庆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丰都还要摇号啊?复杂哦
  
  • 给予??
  • 发表于:2022/5/25 22:19:53
  • 来自:浙江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非城市户口,县城也没有房子,从上幼儿园一直都在县城里,具体需要什么些资料申请?
别嫌我帅
别嫌我帅: 要去电话联系
2022-05-31 10:31: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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