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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大米加工厂大米真空包装袋供应商 竞争性比选第二次招标公告

  • 大漠孤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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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11/29 15:15:14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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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投标企业:
因招标人重庆市丰都县储备粮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厂大米真空包装袋(不含塑料编织袋)供应商竞争性比选项目第一次招标流标,招标人决定举行第二次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生产供应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丰都县储备粮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厂大米真空包装袋供应业务。
(二)生产供应内容:大米加工厂所使用的全部塑料小包装真空袋(含今后改版、变更、新增的包装袋)
(三)生产供应方式:丰都瑶溪储备库大米加工厂库房收货
二、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食品级塑料真空袋生产企业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与开标
(一)招标文件获取:
方式一:通过丰都网论坛、粮食局办公楼公示栏获取招标公告信息后电话联系获取,联系人:宋强,联系电话:70771066或13996778435。获取时间:2021年 11月 29日14:00— 2021年12月6日 17 :00止。由招标人将竞争性比选招标公告、大米加工厂包装物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附件一)、评审规则及评分表(附件二)、投标报价书(附件三)、合同(附件四)、项目廉政协议(附件五)、服务承诺书(附件六)等有关招标资料发往拟投标人指定邮箱(电子版送达)。
方式二:通过丰都网论坛、丰都县储备粮公司QQ(微信)群。
(三)投标: 
1.投标方式:采用现场投标和邮寄投标两种方式。
(1)现场投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投标文件一式2本(含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函及投标报价清单等有关资料,须装订成册)到投标地点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须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密封后四角加盖投标人公章)。
(2)邮寄投标:投标人根据上述现场投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装订成册,邮寄至招标人。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14时30分前,现场投标凭投标保证金进帐单递交《投标文件》报名。选择邮寄投标的须于2021年12月16日14时30分前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收件人,同时须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一并装入档案袋,邮寄投标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现场报名或邮寄投标地点: 重庆市丰都县储备粮有限公司(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274号粮食局办公楼4楼),联系人:宋强,电话:13996778435。
(四)开标时间:招标人暂定于2021年 12月16日14时30分组织开标,并当场宣布开标结果。
(五)开标地点:重庆市丰都县储备粮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274号粮食局四楼。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1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
投标人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丰都支行新凯分理处
户  名:重庆市丰都县储备粮有限公司。
帐  号:2712040 12001 0000 368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 12月16日14时20分前。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在正式评审结果公布,第一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待公示期结束合同签定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人,未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路径无息全额退还。第三中标候选人以后候选人在评审结果公布后,即可退还。
(五)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23-70721181。 
五、投标须知:
(一)各投标企业可自行现场了解详情,以便获取编制本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数据。了解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费用的要求。招标人现场联系人李佳,联系电话:13272567565。  
(二)质量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严格按照GB/T 28117-2011 食品包装用多层共挤膜、袋 ;GB/T 28118-2011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GB/T 30768-2014 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GB 9683-1988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等食品塑料包装袋相应国家标准。
 2.投标人在2021年12月13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供标有投标人名称和电话的投标样品袋30条(邮寄地点: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274号粮食局办公楼4楼,联系人:宋强,电话13996778435)。此样品袋将作为招标人收货质量的重要依据。
(三)生产时间及数量:本次招标供应时间为一年,具体供应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接到中标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定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与招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相同)。
(五)本包装物项目设置清单限价,清单报价均不得高于清单限价,清单限价均为到丰都县瑶溪大米加工厂包干含税价。
(六)费用结算: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乘以合同清单单价进行每批次或月据实结算。
(七)质量安全: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需求所提交的大米包装袋因材料、生产工艺、运输等发生的大米包装物不合格、安全卫生事故由中标人全责承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全额赔偿。
(八)比选评审规则:
1、招标人收到三家(含)以上的投标方案组织开标。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00分制),评审分为:价格(50分)、质量(30分)、商务(20分)三部分组成,通过打分,评出综合评审最优秀的投标人,采用由高到低的顺利评选出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得分最高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中标公示地点:重庆市丰都县储备粮有限公司底大门,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274号粮食局办公楼),中标后不按时签约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如无合格的投标方案,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招标工作,修订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九)投标企业提供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招标比选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投标企业之间不得发生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
六、其他
(一)本招标公告、合同条款等附件及招标人发布的补遗通知均为招标公告组成部分,投标人均须严格遵守。
(二)投标企业所递交的投标报价书及有关资料内容须完整、真实和准确,且完全响应并遵守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包装物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等附件中的所有内容。
(三)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属招标人重庆市丰都县储备粮有限公司。
(四)招标联系人:宋强,电话:13996778435 
附件一、大米加工厂包装物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附件二、评审规则及评分表
附件三、投标报价书
附件四、合同
附件五:项目廉政协议
附件六:服务承诺书

招标人:重庆市丰都县储备粮有限公司
地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74号
2021年 11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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