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就该有自己的一个“窝”而《房产证》就是老百姓对各自居住的“窝”拥有权的凭据。
古往今来,地契、房契就是老百姓的命根子。
有了各自的窝才有“家”的感脚。无论身处哪里?在外漂泊多少年,都渴望回到自己的“小窝”。哪怕千里之外,哪怕舟车劳顿在春节前夕也要赶回家过几天,享受一下家的感觉,回味一下家的温馨。男人是女人的依靠,家却是男人的靠山。
对于大多普通老百姓来说,房子是拿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对于我们没有固定收入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城镇移民来说更是如此。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也是为了“山峡大坝修好后8分钱一度电的承诺”,当然如果不搬,长江水涨起来肯定喝不完,所以只能含着泪搬离了世世代代居住的祖屋。倾其所有重筑自己的“窝”。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高智商,高学历,能够找到米米多又轻松的工作,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好运气能很快振作起来。而我正是那智商不高又运气不好的那一坨!人都活不下去了哪有精力顾及房子修好了还要办《房产证》?一拖再拖,转眼十多年过去了,回头一问,左邻右舍全都办理好了《房产证》于是赶紧去办。结果被告知:“你的房子超面积了不能办理。”
超面积?我知道呀。我们那里不是正街属于“填空房”。超面积的情况非常普遍,据我所知和我一起修建的填空房没有一家不超面积。他们为啥能办而我不能?
不是不能办理,而是你超面积了不能办理。需要对超面积进行处罚补交。
谁叫我超面积呢?罚就罚
前面有先例,别人补多少我就补多少。
我一没有过后扩建,也不是重建,当年是啥样如今还是啥样。只是滞后办理手续而已。有新的文件你拿出来看,没有新的文件你依照原文件办理就是,你还研究个啥劲?
都说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我看这种公仆就是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办事。同意我观点的麻烦举个爪子声援一下,唇亡齿寒的意思大家都懂,今天发帖恳请大家支持和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