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19-12-14
事件发生地点:重庆市丰都县新湾路3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丰都供电分公司)
事件描述:
【温馨提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记得及时办理电量减免手续哦~
注意啦!!!注意啦!!!注意啦!!!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居民
凭有效证件及时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电量免减手续。
每月可免费用电10度
办理指南
1.办理需要哪些证件?
凭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及身份证原件到供电营业厅办理。
2.电量免减政策办理的有效期?
若您是城乡低保人员,可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标明的有效期内享受免费电量;若您是特困人员(原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三无”人员),可以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标明的发证时间起至当年12月止享受免费电量。有效期内仅需办理一次手续;有效期后若需继续享受免减政策,可在当地民政部门进行资格认证后,再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电量免减手续。
3.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若您因故不便到供电营业厅办理,可以委托代办人办理(代办人需同时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也可联系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