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
看似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但垃圾一旦“住”错了地方
不仅给环境造成巨大“伤害”
还会给自身“添堵”
日前,重庆市政府发布
《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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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
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
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
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
在法律责任中
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
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的
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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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美十分
快来了解下生活垃圾将如何被分类吧
生活垃圾4个类别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易腐垃圾
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
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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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具体责任人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1)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责任区,各单位为责任人;
(3)车站、机场、码头、文化场所、体育场所、公园、道路、广场、公共绿地、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4)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及食品加工场所等生产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明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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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提出,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未在车身显著位置标明所运输生活垃圾类别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做到日产日清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提出,本市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差别化的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制度。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积极参与
你对生活垃圾分类了解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