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丰都县城区学校之间考调教师
简章
为优化县城区师资配置,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促进区域内教师合理流动,根据县人事领导小组〔2017〕1号文件及专题会议精神,经县教工委、县教委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考试和考核,在县城区学校之间考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调学校及岗位指标
融智学校、实验小学、第一小学、中税学校。具体岗位指标见《2018年丰都县城区学校之间考调教师岗位及指标》(附件1)。
二、考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条件:
1.平都中学、滨江中学、丰都中学、融智学校、实验小学、第一小学、滨江小学、示范幼儿园、机关幼儿园、中税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工作满四年及以上;上挂教委机关顶岗且工作满四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在教委机关顶岗工作期限达一年及以上,且报考前半年内在教委机关有顶岗经历);有其他服务年限限定的应满足服务年限且不低于四年。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满两年,调动一个单位后重新计算调动年限;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小学序列岗位的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序列岗位的必须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5.报考语文学科的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余学科的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6.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试用期年度考核档次除外),且继续教育合格。
7.报考者2018年春所任教学科应与所报考岗位学科相同或报考资格所认定文凭中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教管中心人员及上挂到教委顶岗人员也可认其原在校所任学科)。
经教委同意,近一年内交流轮岗的教师,在考调时,可报考其实际所任教岗位学科(提供交流入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证明)。
8.报考网络管理员、会计和政工岗位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会计岗位、政工岗位的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报考会计岗位的近两年应从事会计或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且未间断,报考政工岗位的应近两年从事政工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且未间断(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②报考网络管理员岗位的近两年应为信息技术课教师或从事信息技术管理的人员且未间断(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参加考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考调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有重要任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人员;
6.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人员;
7.其他有关情形。
四、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经本人申请,编制所在单位同意,采用同岗位类别及同学科申报方式报名,即每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对某一岗位类别某一学科岗位报名考试,“报考岗位及学科”应填成“小学语文”等样式。考调岗位拟考调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考调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不能递减的,则取消此次考调。
五、组织方式
考调工作的笔试、面试由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
六、考调方式
考调工作重在考查教师的业务能力,且适合相应岗位的教师。网络管理员、会计和政工岗位只采取笔试的方式考调。其余招考岗位按报考人数以下列方式确定考调方式。
(一)报考人数少于25人时(含25人),只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所有报名人员进入面试。按报考学科及岗位要求,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调对象。
(二)报考人数多于25人,通过笔试 面试的方式考调。凡通过笔试 面试的方式考调的(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面试人选按拟考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到1:1而未达到2:1的,凡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次日上午12时前在教委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三)笔试。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教师考小学高年级题目及教育法律、教材教法、教育理论的理解和运用;报考小学体育、学前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所考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教材教法、教育理论的理解和运用;报考网络管理员、政工、会计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考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四)面试。小学语文、数学、体育、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用现场备课、上课方式进行(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含综合技能测试,其上课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其中一校体育教师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足球方向)。
面试成绩及拟选岗人员名单、选岗时间于面试后次日上午12时前在县教委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调人员确定。
1.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需要通过笔试 面试方式进行考调的,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报考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选岗位确定考调对象。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参加工作时间早者(按档案最早记载时间为准)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经考察合格者,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调教师必须在新考调入学校服务期满6周年,方可再次申请调动或转行(调出教育系统外)。
3.考察对象因复查资格条件不符,或者自愿放弃选岗(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者视作自动放弃选岗),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报考岗位学科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
七、报名和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地点:县教委六楼会议室。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8年8月21日下午2:30-6:00,县教委六楼会议室或人事科413办公室。
4.报名时须交《2018年丰都县城区学校之间考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技职务聘任审批表(或者专技职务聘任文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加盖单位公章)、继续教育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并交验上述原件)、交流轮岗任教学科证明(如果需要)。
八、纪律与监督
2018年丰都县城区学校之间考调教师工作在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社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各相关学校要张贴简章并利用QQ群、微信群、短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教职工熟悉报考条件,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相关负责人要严格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调过程中有违反公开考调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调考试,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考生参加选岗后放弃考调的,将其计入个人诚信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调考试。
考试总成绩及拟调动人员名单将在教委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举报电话:70714042(纪监科)、70700807(人事科)。
九、本简章由丰都县教育委员会、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1.2018年丰都县城区学校之间考调教师岗位及
指标
2.2018年丰都县城区学校之间考调教师报名表
3.交流轮岗任教学科证明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