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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办理农转城办企业被伪造复垦协议将我房屋强拆了

  • 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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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7649
  • 回复:4
  • 发表于:2018/3/10 8:54:22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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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理农转城办企业伪造复垦协议将我房屋强拆了

2013年,我办理了农转城户口,目的是办企业那知潼南农村土地整治中心潼南塘坝镇天印村村民委员会背着我,以我的名义签订了《自愿退出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协议》,将我座落于潼南区塘坝镇天印村2组晒公坡面积2248平方米,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面积359.68米,194平方米,共计778.48平方米复垦。该《自愿退出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协议》甲方(转户申请人)何人标《自愿退出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协议》中的“何人标”并非我何人标亲自签名盖手印。现我们家庭人口9个,身无栖身之处,5年来过着流浪生活,我们多次找村、镇、县相关部门,均无人解决。经我们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公开重庆市验收确认我户复垦的验收合格文书和结算清单、潼南区复垦文件等。2018年1月25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作出渝国土房管公开(201844号《关于何仁标、刘贵华申请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复函》明确:“经查阅相关卷宗,截止目前,该项目尚未验收。所以不存在您申请公开的重庆市验收确认户复垦的验收合格文和结算清单因此,潼南农村土地整治中心潼南塘坝镇天印村村民委员会2013年9月18日将我座落于潼南区塘坝镇天印村2组晒公坡面积2248平方米,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面积359.68米,194平方米,共计778.48平方米已实施了复垦的事实不成立事实上是潼南农村土地整治中心潼南塘坝镇天印村村民委员会将我座落于潼南区塘坝镇天印村2组晒公坡面积2248平方米,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面积359.68米,194平方米,共计778.48平方米,像鬼子进村一样,强行将房屋屋顶进行了损毁,房屋没有了屋顶,没有屋盖遮风雨、遮阳光,房屋墙体至今仍然存在,不能居住人,该块地至今还是荒芜,没有种植农作物,也无法种植农作物。我户的房屋被潼南农村土地整治中心潼南塘坝镇天印村村民委员会非法损毁后,再也没有另外的房屋,让我户9人无栖身之处。潼南农村土地整治中心潼南塘坝镇天印村村民委员会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侵犯了我户的合法权益。请求相关部门解决恢复我户房屋原状,给我户9人一个栖身之处。

求助人:何人标 住重庆市潼南区塘坝镇文昌社区,电话15825915962

0一八年月九日
  
  • 随便你说
  • 发表于:2018/3/11 22:28:17
  • 来自:重庆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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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搞错地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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