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购机票打算春节回家,才惊现身份证号码成为了高院网“失信黑名单”,因被限制机票都不能购家都回不了。因人在外地费了好大功夫才找到丰都法院执行局。本人在2010年的一桩涉及经济纠纷的案件明明已经于2010年12月份双方当事人亲自在执行局全部履行了经济义务并有相关法律文书在手,现在却成了高院网上拒不履行的“老赖”,真是莫名其妙。受此奇耻大辱心头实在是难过至极!我们执法为民的人民法院怎么能这么乌龙草率弄错案件,大大地有损公信力!
虽然在我的强烈要求指责下,执法局已经想办法目前已经删除了我的黑名单信息,但从2014-12-7日以来,我在互联网上被失信公布了一个多月,我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我的人格受到了污辱,我甚至将来贷款都难,难道就这么算了吗?
谁都知道人一旦失信,在银行这一块以后涉及到资金,或者去政府部门办什么事都已经失去了信用度,本是对付老赖的公布制度现在用错在一个无辜的人身上,若大的负面影响难道就这么算了吗?
我也曾咨询过丰都的律师,我要怎么样才能维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律师直接坦言希望我大事化小说丰都的律师是不会代理的。理解,因为职业所在,他们还要生活,怎么会得罪法院的大门。
就这么乌龙地给我戴一个黑帽子?就这么算了吗?是不是一个普通人民必须要妥协权力机关的?可错就是错,是非分明。
想我每月按章纳税的本一个好好的公民已然“被失信”这么久,真是奇耻大辱啊!我的信用谁买单???
本人在此爆料唯望当权力部门做错事了也要勇于承担责任,人民法院不能让人民寒心啊,这权力是人民赋予给你们的,不是吗?
期待着法院能还我一个公道!期待着权力部门以后做事认真严谨,要对得起头上的帽子,对得起纳税人的钱,维护好你们的公信力让县长去北京开会时好给***一个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