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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丰都往后摆酒需申请 违规将没收礼金并罚款

  • 你好~查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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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15904
  • 回复:85
  • 发表于:2014/5/6 12:16:31
  • 来自:福建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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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平都东路居委)

要点一:婚、丧、嫁、娶以外的酒只能邀请亲属;

要点二:婚酒提前十天向街道申请备案;违规摆酒将没收所得并罚款(包括打杂帮忙的人员);

要点三:未持准许证明,酒楼餐馆不得接办宴席,否则罚款并可能被吊销执照;

要点四:违者,将不得享受低保、社保、困难救助等国家政策扶助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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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个疑问:请问法律依据何在?仅依靠“规定”便可“没收并罚款”?

一直以为,法不禁皆可为,任何行政规定只能约束党、政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是我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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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查水表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4/5/6 15:23:15
  • 来自:福建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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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燃烧的岁月 发表于 2014-5-6 14:41:35 :这个文件还有清晰版的没有?

虽然是纯朴民风民俗的好事,但也是注意方式方法

大多数人其实都反感现在的摆酒风气,但个人觉得政府如果要有所作为,应该通过引导,而不是用强制性的命令!

毕竟,这只是不良风气,而不是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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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查水表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4/5/6 19:12:54
  • 来自:福建
  1.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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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醉の清风 发表于 2014-5-6 19:01:22 :4.1出的,真实性何在?
文件是4.1号出的,这两天才张贴到各街道的墙上。
  
  • 你好~查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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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5/6 23:43:48
  • 来自:福建
  1. 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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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堕落的枪手 发表于 2014-5-6 22:59:19 :不晓得出这个东东是愚人节的玩笑还是真有其事?八项规定针对的是机关人员吧。勤俭节约应该提倡,但老百姓婚丧嫁娶的自由好像没法律规定要到居委申请吧!

你们机关人员敛财被限制了也不许老百姓整点小酒,是把上面的经念歪了还是自个心里不平衡呢?
  
  
  • 你好~查水表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4/6/24 19:32:53
  • 来自:福建
  1. 8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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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假装潜水 发表于 2014-6-24 15:20:49 :你是装疯哥吗?希望我没记错!

 是我咧,原先的论坛上不了,13年我就跑这边来了。好像有两年左右吧,前些日子看到你来了,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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