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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丰都往后摆酒需申请 违规将没收礼金并罚款

  • 你好~查水表
楼主回复
  • 阅读:15929
  • 回复:85
  • 发表于:2014/5/6 12:16:31
  • 来自:福建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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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平都东路居委)

要点一:婚、丧、嫁、娶以外的酒只能邀请亲属;

要点二:婚酒提前十天向街道申请备案;违规摆酒将没收所得并罚款(包括打杂帮忙的人员);

要点三:未持准许证明,酒楼餐馆不得接办宴席,否则罚款并可能被吊销执照;

要点四:违者,将不得享受低保、社保、困难救助等国家政策扶助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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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个疑问:请问法律依据何在?仅依靠“规定”便可“没收并罚款”?

一直以为,法不禁皆可为,任何行政规定只能约束党、政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是我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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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装潜水
  • 发表于:2014/6/24 14:02:36
  • 来自:重庆
  1. 7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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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这个还真不好评论,反正就是还别人的帐!我办事的时候别人来了的,我还帐,没来的,我不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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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装潜水
  • 发表于:2014/6/24 15:20:49
  • 来自:重庆
  1. 8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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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百姓,影响不了我!束缚不了我!管他们啷个整!你是装疯哥吗?希望我没记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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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装潜水
  • 发表于:2014/6/24 15:26:28
  • 来自:重庆
  1. 8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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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62楼的说法,居委有啥子权力来代替执法部门,这摆酒请客没写进法律,没收礼金又算哪门子的处罚,违了宪法的哪一条?当然俺小百姓,肯定是束缚不了我,看那文件上盖的章竟然是居委会的章,马呦,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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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装潜水
  • 发表于:2014/6/24 15:28:58
  • 来自:重庆
  1. 8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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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算在中国大地上,效仿古代私设刑法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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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装潜水
  • 发表于:2014/6/24 22:06:15
  • 来自:广东
  1. 8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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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楼(ぺ庄丰ら)的帖子
呵呵,是的,我也挺高兴的,我有三年多没上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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