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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重庆市渝中区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

  • 海内存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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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2/24 9:07:11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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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加强和谐社区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0名。

         三、招聘条件

         报考渝中区社区工作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写作、沟通、组织协调等能力,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9年1月31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4年1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9日-2月28日
         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一楼社区办 (渝中区和平路211号,即渝中区中华路小学对面);联系电话:63737566,联系人:徐老师   刘老师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校的毕业生,可持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后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市情、区情)、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机关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9日上午9:30-11:30(暂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以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凡持有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含学校证明)或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含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均可进入面试。余下面试名额从未持以上证书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面试名额共120名。如果面试人数未达到120名,由区社区办提出意见,报区社区建设和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16日(暂定),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考试成绩公布方式:通过渝中区社区服务网公布考试成绩。

        4、体检。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不合格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5、考察。考生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社区工作者的街道,确定街道后,由街道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如果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取消招聘资格。

         (三)公示、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在渝中区社区服务网公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街道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聘用为社区工作者(2014年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校的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书的暂不聘用,延长试用期待其获得毕业证后聘用,延长试用期不超过2014年9月30日)。进入面试但未聘用的人员,经区社区办研究统一列入渝中区社区工作者候录库,一年内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补员聘用。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生活补贴每月1500元;正式聘用后按照渝中区社区工作者的薪酬标准执行(最低年收入3万元左右)。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五项保险。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渝中区社区建设和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渝中区社区建设和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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