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责任。11月27日下午,丰都大队组织辖区内各设计单位、消防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召开消防设计质量通报会,会议由大队防火参谋刘国圣主持。
会上,大队长梁刚首先结合当前工作强调: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质量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建筑抗御火灾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后,大队建审参谋同各单位一起学习了《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提高认识,严把“四关”,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管理责任,一、严把消防工程发包关。二、严把设计源头关。做到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工程设计部出图、不签发、不采用,确保建筑设计防火质量;三、严把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关。做到不合格的防火材料、防火构件、消防产品不得在工程上安装使用,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降低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四、严把工程质量监理关。做到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得同意其隐蔽,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同意在工程上安装使用。
最后,梁大队再次强调各单位在工程消防安全质量管理上,要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