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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重庆征地安置补偿

  • 燃烧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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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7/4 14:51:05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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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提出“公布实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标准偏低的尽快调整提高”等要求,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此,记者走访了市国土房管局。

  据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精神,6月8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村征地和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10〕152号),明确要求各区县(自治县)继续按照现行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和标准,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工作,不得减少补偿内容、降低补偿标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重庆市已于2008年出台了《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较“国办明电”要求提前一年公布实施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且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比以前有较大幅度提高。重庆市将继续执行现行的征地补偿政策和标准,在2010年6月底前不再出台新的征地补偿政策和标准。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同时强调,根据有关政策规定,2008年1月1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已依法实施的征地补偿安置,仍按实施征地时的政策执行。
  
  • 燃烧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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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7/4 14: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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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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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四条 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际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 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 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费后,原建(构)筑物归国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置。被拆迁企业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至20%计算。



  
  • 燃烧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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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7/5 9: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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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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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匿名游客 发表于 2010-7-4 18:43:32 :
很好,就是看倒起脑壳痛

虽然看起来很头痛,但对自己的权利知晓必须得看,不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还混然不觉
  
  • 鬼城来客
  • 发表于:2010/7/5 13:44:24
  • 来自:香港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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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疯哥,感谢疯哥的分享。普法
  
  • 燃烧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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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7/5 14:57:27
  • 来自:重庆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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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外乡丰都人 发表于 2010-7-5 13:44:24 :
支持疯哥,感谢疯哥的分享。普法

丰都是移民大县,遇到这样的情况比较多
  • 发表于:2010/7/7 13:43:40
  • 来自:重庆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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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还是有点用,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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